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中会考暨学业基础会考安全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教直〔2007〕1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今后几天内我省仍将有强降雨。此期正是我省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基础会考时间,因此,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了确保普通高中会考暨学业基础会考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就加强普通高中会考暨学业基础会考安全和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生命第一”的观念,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要特别注意预防强降雨造成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制定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确保考试期间师生的安全。
二、各地要结合辖区地质结构的特点,在考前会同有关部门,对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区域,特别是师生往返必经路段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凡是有安全隐患的学校,一律不得设置考点。必要时采取停考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同时将有关情况向省会考办报告。对因汛情和排除学校地质灾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造成的部分停考的考生,可以安排在今年11月份普通高中会考或2008年1月份学业基础会考时参加考试。
三、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普通高中会考暨学业基础会考期间的试卷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等工作。要督促各有关学校以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诚信考试的教育,同时要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设置考点的学校要采取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组织好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基础会考。未设考点的学校考试期间要指定专人带队赴考,安排好交通食宿,注意卫生,确保安全。
四、在普通高中会考暨学业基础会考期间,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考试期间,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和试(答)卷保管及运输安全工作。因自然灾害停考的考点更要切实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五、各地在考试期间要及时掌握和报告有关情况。凡发生汛期灾害的地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并及时向省会考办报告。我厅值班室联系电话:0591—87822232;省会考办联系电话:0591—87826770。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